船舶船員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更新至V7.0
為有效應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勢,8月4日,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修訂發布了《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7.0)》,進一步指導船舶和船員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防疫措施,嚴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過水路輸入和傳播。
主要修訂內容
新版指南結合當前境外疫情發展趨勢和國內疫情常態化防控形勢,重點對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員廢棄防護用品的處置等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并指導船員在接種新冠疫苗后繼續落實個人防護要求,切實提升防控意識,保護在船船員、乘客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二、船舶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中增加:
(九)船上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處理:“1.嚴格按照適用的國際公約、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要求,對船舶生活垃圾進行分類和處置,各類生活垃圾收集后應盡可能密封封裝。生活垃圾送岸處理時應按照當地港口及海關檢疫等部門的要求進行,送岸前應對生活垃圾外包裝、垃圾存放場所進行消殺處理,相關船上操作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2.船舶在港期間處理生活污水應按照當地港口及海關檢疫等部門的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處理過程中要按程序規范操作,相關船上操作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
在“三、(三)增強防范意識”中增加“5.船員在接種疫苗后,應繼續做好個人防護,不能降低防護要求”。
將“三、(七)廢棄口罩處理”改為“三、(七)廢棄防護用品處理”;
內容增加:“1.對廢棄的一次性口罩、護目鏡、防護面罩、防護服應設立專門的收集區域和收集箱定時回收,回收后應密封封裝,并標識內容物。”
將原文“三(七)”的三個小點合并為一段,作為“三(七)2.”的內容。